一、学生自评
学生按照《关于印发〈长沙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长教通〔2014〕32号)中附件4《长沙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实证材料格式标准》(以下简称附件4)的要求,进行材料收集和整理,并通过长沙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输入到计算机,形成“关键实证材料”电子档案。实证材料要求原始真实、全面客观,份数、格式、文字说明、图片说明都必须按照要求统一,其中图片格式要求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
二、教师审核材料
班级评定小组成员按照附件4 的要求,仔细审核学生的“关键实证材料”电子档案,确保实证材料真实、规范。
三、学生互评
学生根据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的评价要素与班级同学提供的“关键实证材料”电子档案,在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的指导下,集中上机操作进行互评,互评结果不得更改。
四、英语口语与理科实验抽样插标及测试
市教育局中招办在全市抽调英语学科与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骨干教师,分组对全市城区各学校初中毕业生进行英语口语与理科实验的抽样插标评价,确立各校英语口语与理科实验双项插标比例。学校根据市教育局中招办下发的双项插标比例,对其他未参与市抽样的初中毕业生进行测试。
五、学校上报学生电子文档
学校将学生的“关键实证材料”电子档案,通过长沙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上报市教育局中招办。材料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六、综合素质评定维度插标
市教育局中招办聘请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市综合素质评定插标小组。评定插标小组在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中随机抽取的各校学生样本,分维度对照综合素质评价标准进行集中评定。各校以插标样本的维度比例为参照,来确定本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各维度的等级比例。
七、教师评价
市教育局中招办下发各校插标比例参数后,学校依据插标比例分班级组织教师进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评定的结果不能超过全市插标确定的维度等级比例,市教育局中招办在接收上报时将进行数据校验。
八、时间安排
4月10日—4月17日:全市英语口语与理科实验双项插标。
4月24日—4月25日:各中学上报初中毕业生英语口语与理科实验两项考查结果。
5月24日前:学生自评、教师审核实证材料、学生互评。
5月28日—5月29日:各中学通过长沙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上报学生“关键实证材料”电子文档,数据与全市综合素质专用服务器直接联网。各中学上交“学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和“实证材料教师审核表”到所在区教育局教育科和市教育局中招办各一份。
6月3日—6月9日:全市组织综合素质评定维度插标。
6月14日:市教育局中招办下发各校插标数据。
6月17日—6月23日:教师评价。
6月26日—6月27日:各校上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7月3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查询。
九、工作要求
学校应高度重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原则,按照时间节点和有关要求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工作。对发现学校有协同学生造假、审核把关不严和流于表面形式,学生有材料造假、操袭等违背事实、不讲诚信等情况,将给予学校通报批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降等等处理。